云南普洱縣公安局長販毒被判死刑


2006.12.13

據新華社報導,原云南省普洱縣公安局局長王哲因涉嫌駕駛警車,將毒品親自從昆明運送到廣東,近日被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而公安在調查過程中,在其家中共發現八百多萬贓款,以及各種軍用﹐警用子彈近千發。

另外云南晉寧縣新街派出所原所長張武德涉嫌酒後駕駛警車,撞死兩人後逃逸,週二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入獄5年並支付13萬元的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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