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营油井投资者入禀陕法院要求省政府发还油井


20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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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民营油井的投资者,周二宣布已经委托来自北京和内蒙古的律师,准备入禀法院向陕西省政府追讨油井权益。

这批代表多达数千名股东的投资者,周二发表公布表示,他们将于五月中,在北京召开一次研讨会,届时出席的法律专家,会公开签署声明书,支持他们追讨油井权益的立场。

他们同时还发布了一封请愿信,要求陕西省政府发还油井权益。与此同时,他们委托北京和内蒙古的律师,准备稍后入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讨被政府没收的油井权益。

他们在起诉状的初稿上表示,陕西省政府没收油井的做法,违反中国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侵犯了个人私有产权。起诉状中,律师又表示,陕西省政府曾经出动公安,多次阻止油井投资者代表前往北京上访。而这些民营油井被政府接收后,变成了政府的腐败温床,营运效率日益低下。

陕北山区虽然蕴藏不少原油,但由于当地岩层结构问题,不少油井的开采能力不佳。政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推出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家开采石油。但后来在二零零二年,陕西省政府以整顿为理由,强行接收当地多口民营油井。民营油井投资者从那时开始就与陕西省政府进行周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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