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閬中市四名家庭教會領袖被拘禁超過兩個月


2006.09.11

四川省閬中市四名家庭教會領袖,被公安拘禁在看守所已兩個多月,期間一直被剝奪閱讀《聖經》及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他們已委托律師向看守所提出抗議,要求得到憲法附予的公民權利。

教會領袖李明、金繼榮、王遠、李明波,是在六月廿七日參加宗教聚會後,被便衣員警抓捕,其後被關押在閬中市公安局的看守所,於七月廿五日,四人被四川省勞動教養委員會判以兩年勞動教養。受四人委托的北京維權律師李柏光周一表示,四人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看守所一直剝奪教友閱讀《聖經》的權利,甚至嚴厲禁止他們與家屬通信中提及上帝,這都是違反憲法的行為。

李柏光說,已於上月三十一日向閬中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看守所覆行憲法附予教友正常的宗教活動權利,依據法律規定,閬中市公安局必須於六十日內作回覆,否則他會提出行政復議,甚至上訴至法院。他又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當局可以剝奪在監獄或勞教所服刑人士的政治權利,但不能剝奪他們享有的宗教信仰的權利。

不過,在現時大陸缺乏民主監督及司法獨立情況下,李柏光無奈地說,無論維權人士如何努力,最終都可能得不到實質成果,但他強調,都要用盡所有法律的空間。

本台致電閬中市公安局看守所查詢,一名值班公安表示,四名家庭教會成員仍然被關押在看守所內,他承認看守所內禁止教友閱讀《聖經》,至於做法可能違憲,他沒有直接回答,祇說一切依循宗教局指示,叫記者致電宗教局查詢。

本台分別致電閬中市、及四川省宗教局,但一直得不到回覆。(馮日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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