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法院受理基督徒控告公安违法拘留案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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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鱼台县一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三名教友,因安排学生聚会被当局以“假借宗教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五至十天及罚款,他们向当局提出行政复议失败,教友不服已入禀法院,控告地方公安局违法拘留。法院周四通知受理有关案件并将于明年一月底开庭。(冯日遥报道)

在鱼台县一家庭教会服务的导师程振安,周四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在今年八月中,他与两名教会的同工在大程村一教友的家中,举行青年圣经培训夏令会, 当时共有三十多名学生参加,突然有多名公安及宗教局人员闯入屋,由于当时仍未到集合时间,祇有数名学生在场,公安随即将他与另外四人,包括两名同工及两名 学生带到派出所,事后两名学生各被罚款五百元后获释,而他与两名同工,分别被拘留五至十日,及缴交罚款六百五十至一千三百元后获释。

被拘留十日的程振安,指摘当局违法拘留他们,获释后随即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但最近当局回覆维持原判。程振安指,当日公安抓捕他们的时候,并没有 出示任何抓捕证明,加上当局指他举办青年圣经培训夏令会,是扰乱社会治安,他认为此说法完全不合理,他对市政府维持原判的结果感到十分不满,已聘请律师, 将公安局违法拘留行为告上法院,为他们讨回公道。

他说:因为根据大陆的宪法,人民是有宗教自由的,我们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我们在合法的地方聚会,在合法的地方进行合法的行为,我们并没有违法任何法律,是他们抓捕我们属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追究到底。

程振安又说,不但要追讨回所有罚款,更要当局违法拘留他们作出赔偿,及归还所有被充公的圣经及教会的照片。

当日被带到派出所罚款五百元后获释的周同学表示,自己是首次参加教会举办的夏令会,当日目睹导师及同工被抓,他与另一名同学与公安理论起来,最后被一并带走。周同学指摘当局诬告他们罪名,缴交罚款后也没有任何收据,他批评执法人员目无法纪。他说:被抓我不感到害怕,因为我们没有做违法的事,交罚款后要求收据不果,他们乱来的针对我们,但我们确实没有做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周同学指,五百元罚款最后是由教会代缴的,他有信心可以透过法律途径,讨回罚款。

本台致电鱼台县法院立案厅查问开审时间,但电话总是没有人接听。

对华援助协会敦促国际社会关注每日在大陆发生的不公正行为和宗教迫害,为那些因信仰遭逼迫的信徒祷告,协会同时鼓励关注这事件的人士,采取行动,向与事件有关的人士表达你们的关注。(冯日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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