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僕人”三名成員被判處死刑
2006.07.07
黑龍江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本周三就“三班僕人”十七名成員被指控故意殺人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其中三名被告,包括教會創辦人徐文庫,被判處死刑﹐三人被判死緩﹐另外十一名被告被判處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徐文庫的女兒徐白銀向本台粵語組表示對判決感到難過。但她認為父親是無辜的,這次純粹是一次宗教迫害。她說:“我爸一生無數次坐牢,他們已經沒有辦法以宗教去判他,所以用其他名義去判他。不管結果怎樣,我們要上訴,讓更多人瞭解事情真相。”
辯護律師李和平表示,檢察院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受害人”的死與徐文庫等人有關。他現正準備上訴材料,於數日內向法院提出上訴。他說:“人命案件是否有,我們沒法去認證和核實。就算如果有,跟我的委託人也缺乏關係,他不應負責任。在這層面上,檢察院祇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祇有被告人口供,而沒有其他證據,是不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李和平又說,按照規定,法院必須在案件審結後一個半月內宣判,但雙鴨山市中級法院在審理完案件後四個月才宣判,完全不符合程序。而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新規定,法院必須開庭審理涉及死刑的上訴。他希望法院能依法辦事,公正審理徐文庫等人的案件。
徐文庫現年六十歲,在七十年代曾因為反革命、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被判刑三年,自八十年代先後多次被當局以非法聚會、組織邪教活動等理由判關進勞教所,前後共被關押了超過十年,前年四月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黑龍江公安機關拘捕。
檢察院指控徐文庫等人在2002年至2004年間,策劃殺害二十名“東方閃電”教派成員,以及詐騙三千多萬元人民幣。案件於今年二月底開審,共審理了四天,大部分被告均在庭上指稱曾遭受酷刑逼供,部分被告更即場向法官顯示身上的傷痕。徐文庫被捕兩年來,一直不獲准保釋,也不准與家人見面。
“三班僕人”和“東方閃電”都是近年在中國發展迅速的基督教派,但被部分香港基督教會和中國家庭教會視為異端。“三班僕人”和“東方閃電”均被中國政府定性為邪教組織。(張麗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