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女商人趙俊萍被控發短信誹謗政府官員,上周被判監三年半的案件續有餘波,曾報導過案情的北京《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被遼寧省西豐縣公安人員登門造訪,企圖以誹謗罪拘控。朱文娜的代表律師形容事件罕見,指政府的行為違法。西豐縣政府官員拒絕回應。(李建軍報導)
遼寧省西豐縣政府公安人員,在周日前往《法人》雜誌編輯部,要求約見記者朱文娜,指她在元旦出版的《法人》雜誌中,關於西豐縣加油站女商人趙俊萍發短信批評西豐縣政府,而被控以誹謗罪判監的報導誹謗,要立案調查她。雖然朱文娜當日不在雜誌社,目前仍然有人身自由,但不少記者,已經自發透過互聯網組織起來,表示支持朱文娜享有新聞自由的權利。
朱文娜的代表律師張先生,在周一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雖然西豐縣政府未正式逮捕朱文娜以及對她立案,但她仍然聘請了律師作為她的代表,應付來自西豐縣政府的潛在法律挑戰。
律師張先生形容,這次地方政府派官員來北京,意圖拘捕記者的情況相當罕見。他指記者基於事實作出報導,沒有理由被控以誹謗。他又指,地方政府官員動用公安來處理誹謗案,是濫用權力的行為。他說: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誹謗是屬於自訴罪行,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出公訴,或提出侵犯名譽權的民事訴訟。動用公安機關來處,很明顯已經是濫權。
本台記者曾經向《法人》雜誌編輯部查詢案件情況,編輯部當值人員承認,西豐縣政府官員曾經來到《法人》雜誌編輯部,當值人員要求記者留下電話,但拒絕透露當日的情況:“是有這件事,你把你的電話留下,我們之後回覆你。”但其後並無再回覆。
西豐縣政府辦公室接到本台電話時,將電話轉接給一名負責這件事的宣傳局副局長查詢。這名姓劉的副局長卻指這件事的詳情他們不清楚,要求我們向公安機關查詢:我們對這件事還不清楚,還要去查證一下,不如你打過去公安局那邊查詢一下。
但西豐縣公安局的官員,拒絕作出任何的回應。
西豐縣女商人趙俊萍,不滿西豐縣政府,在徵收她名下一個加油站的土地時賠償太低,多次上訪無效,之後又以短信批評縣政府。在去年中趙俊萍被拘捕後,被當局長期扣留,在上周因誹謗判監一年,而暪稅就判監兩年半,消息傳出後,引起海\x{5185}外傳媒嘩然。
《法人》雙周刊是官方媒體《法制日報》集團旗下刊物,報導重點主要集中於與商業經營以及證券交易相關的法律問題。(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