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调查报道赵俊萍案的北京记者
2008.01.07
辽宁省女商人赵俊萍被控发短信诽谤政府官员,上周被判监三年半的案件续有馀波,曾报导过案情的北京《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辽宁省西丰县公安人员登门造访,企图以诽谤罪拘控。朱文娜的代表律师形容事件罕见,指政府的行为违法。西丰县政府官员拒绝回应。(李建军报导)
辽宁省西丰县政府公安人员,在周日前往《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约见记者朱文娜,指她在元旦出版的《法人》杂志中,关于西丰县加油站女商人赵俊萍发短信批评西丰县政府,而被控以诽谤罪判监的报导诽谤,要立案调查她。虽然朱文娜当日不在杂志社,目前仍然有人身自由,但不少记者,已经自发透过互联网组织起来,表示支持朱文娜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
朱文娜的代表律师张先生,在周一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虽然西丰县政府未正式逮捕朱文娜以及对她立案,但她仍然聘请了律师作为她的代表,应付来自西丰县政府的潜在法律挑战。
律师张先生形容,这次地方政府派官员来北京,意图拘捕记者的情况相当罕见。他指记者基于事实作出报导,没有理由被控以诽谤。他又指,地方政府官员动用公安来处理诽谤案,是滥用权力的行为。他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诽谤是属于自诉罪行,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法院提出公诉,或提出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诉讼。动用公安机关来处,很明显已经是滥权。
本台记者曾经向《法人》杂志编辑部查询案件情况,编辑部当值人员承认,西丰县政府官员曾经来到《法人》杂志编辑部,当值人员要求记者留下电话,但拒绝透露当日的情况:“是有这件事,你把你的电话留下,我们之后回覆你。”但其后并无再回覆。
西丰县政府办公室接到本台电话时,将电话转接给一名负责这件事的宣传局副局长查询。这名姓刘的副局长却指这件事的详情他们不清楚,要求我们向公安机关查询:我们对这件事还不清楚,还要去查证一下,不如你打过去公安局那边查询一下。
但西丰县公安局的官员,拒绝作出任何的回应。
西丰县女商人赵俊萍,不满西丰县政府,在征收她名下一个加油站的土地时赔偿太低,多次上访无效,之后又以短信批评县政府。在去年中赵俊萍被拘捕后,被当局长期扣留,在上周因诽谤判监一年,而暪税就判监两年半,消息传出后,引起海\x{5185}外传媒哗然。
《法人》双周刊是官方媒体《法制日报》集团旗下刊物,报导重点主要集中于与商业经营以及证券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李建军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