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狀告浙江新聞出版局局長案被駁回


2007.06.01

原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昝愛宗狀告浙江新聞出版局局長俞劍明侵權案﹐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五以不符合“原告與案件有直接關係”的規定駁回

昝愛宗在得悉裁定結果後對本臺表示不滿裁決結果﹐他說﹐法院指浙江省新聞局的新聞單位年檢公告中針對的是《中國海洋報》而非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但昝愛宗認為實際上《中國海洋報》的年檢公告是由國家新聞出版局公佈﹐浙江省新聞局根本沒這樣的職權去出版有關公告。

昝愛宗還表示﹐維權的過程很重要﹐要堅持走完所有的訴訟程序。他會到高級人民法院繼續申請將案件再審﹐如果申請不獲通過﹐會將所有裁決放到網上讓公眾來判斷。

昝愛宗因揭露杭州公安暴力拆卸家庭教會及多次撰文批評政府﹐去年9月被原工作單位中國海洋報單方面解除其職務﹐到去年12月31日﹐昝愛宗正式脫離該單位。但浙江省新聞局在刊登的新聞單位年檢公告的記者名單中剔除了昝愛宗的名字﹐而昝愛宗原本的職位由一名從來沒有上過班的人士代替﹐當局至今未作更正。(畢子默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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