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陳光誠的三名村民被指涉嫌 “破壞公物”面臨刑事起訴


2006.03.01

陳光誠的唐兄陳光合、唐弟陳光東及村民陳庚江面臨當局的刑事起訴,三個人都是東師古村的村民。陳光誠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上周四被沂南縣公安強行從住所帶走的陳光合,其家人於周二收到以郵寄方式傳來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指陳光合涉嫌 “破壞公物”,被刑事拘留。通知書並無詳細列明犯事的日期、地點、而破壞的是甚麼公物。

陳光誠又說,較早前被捕的兩名村民陳光東及陳庚江的家人,亦於上周收到同樣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他認為,當局只是隨意給他們安一個罪名,真正的目的是要恐嚇村民,不要支援他,亦不要參與任何維權的行動。

陳光誠表示,自三人被拘留後,當局至今一直禁止家人探望他們,亦不容許家人送上一些生活所需的用品。他指出,臨沂當局在沒有任何理由、沒有法律根據、沒有法律程式的情況下,打壓民眾,雖然的確嚇怕了一部份人,但卻令另一部份人的維權心更加堅定。

三十四歲的陳光誠曾多次協助法律界人士和海外記者,調查山東臨沂市當局為了推行計劃生育,粗暴對待婦女的情況,夫婦兩人自去年九月一直被軟禁在家中。2月4日,陳光誠姪兒陳華被公安人員帶到公安局問話,後被拘留,引起村民不滿,二百多名村民翌日集體抗議,要求當局釋放陳華和解除對陳光誠的軟禁,與公安人員衝突,陳光誠在混亂中逃離住所,轉到堂弟陳光餘家暫住。當局遂開始向陳光誠的其他親戚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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