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案数名被告均表示曾遭迫供
2006.09.18
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辩护律师表示,陈光诚案数名被告均表示曾遭迫供,他准备向法院投诉,同时要求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的上诉,及申请传召所有一百三十多名控辩双方证人出庭作供。
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李方平表示,陈光诚案数名被告均向他表示曾受到迫供,迫使他们违背良心,指证陈光诚。他说:”包括他们发过来的传真和电话,都说有人以不人道方法刑讯迫供。主要把他们绑在椅子上,长时间不让他们睡觉,有些是一周。他们不愿意违背良心,一直抗争,但最后都崩溃了,签了字,说是陈光诚指示的。”
李方平说,他准备就此向法院投诉。他同时要求法院开庭审理陈光诚的上诉,以及传召控辩双方一百三十多位证人。他说,一审并没有传召过任何一位证人,仅凭书面证供,不够可信,而且又不容许陈光诚委托的代表律师出庭,整个过程都不公正。他说:“一审程序上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他自己的代表律师参加,一审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我们想当庭指证一下,若没有指证,不可能是公平、公正的。”
李方平已向临沂市中级法院提出开庭要求,并把四十六名辩方证人和九十一名控方证人的名单提交法院,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但法院暂时未有回覆。
准备做辩方证人的东师古村村民韩延东说,无论多大压力,他也愿意出庭,证明陈光诚是清白的。他说:“如果需要我的话,我可以作证。陈光诚是一个好人,是政府污蔑他。”
临沂市中级法院接受查询时,以负责人不在办公室为理由拒绝回应记者问题。
陈光诚现年三十五岁。去年,他向传媒揭露临沂市政府为了推行计划生育,粗暴对待妇女的情况,后来被软禁在家中长达十个月,至今年六月被公安局以故意毁坏财物和和聚众扰乱交通为理由拘捕。沂南区法院上月中突然开庭审理陈光诚案,并于翌日宣判,裁定陈光诚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年三个月。(张丽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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