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案的证人受到当局的威胁及恐吓
2006.09.28
被判刑的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提出上诉申请已近一个月,但法院至今仍未就二审的具体安排作出回覆。而在当局严刑迫供下指证陈光诚的村民,有意在二审时作证推翻口供,但受到当局的威胁及恐吓。
陈光诚于8月下旬被沂南县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于9月1日向临沂市中级法院正式提出上诉,但至今法院都未有就二审的事宜作出回覆。
李劲松表示,申请上诉后,法院曾要求律师在限期内,提交有关的新证据,证人名单、书面辩护词等,他们都已一一办妥,但法院至今未有告知他们是否或何时公开审理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等。他担心法院无诚意处理案件,遂于周二以传真方式,致函法院,要求法院尽快公开审理案件。同日,负责案件的法官在电话上向他承诺会在短期内作出回覆,他估计或会在一周内有决定。
李劲松说,他们提交了一些新的证据,主要是几名指证陈光诚的村民,都表示他们当时是受到严刑迫供,才作出对陈光诚不利的指控。
其中一名被迫供的证人陈光合表示,沂南县的刑警连续多天不让他睡觉,轮班审讯,反复诱供,并殴打。他又说,当局又恐吓他们不得再参与陈光诚的案件,否则会再被收监。陈光合说,现时内心很矛盾,一方面很想为陈光诚翻案,但亦很害怕会遭报复,连累家人受苦。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相信,那些作证的村民愿意出庭推翻证供的机会很小,因为当局给他们的压力太大。她又说,现时当局容许她有限度的活动自由,但出入都受到监视。
记者多次致电临沂法院欲找负责陈光诚案的法官查询,但接听电话的人总是说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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