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法院周五宣布维持陈光诚案原判


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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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图片来源:公民维权网)

被判刑的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日前案件重审后,法院周五宣布维持原判,监禁陈光诚4年3个月。他表示要上诉,家人闻判后感到失望及愤怒。

沂南法院周五早上宣读判决结果,陈光诚被控 “故意毁坏财物罪”及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成立,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陈光诚的辩护律师团因路上受阻,未能赶及到法院听判。家属方面,只有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获准进入法院听判。陈光福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法院外戒备森严,他经过四道防线才能进入法院,同行的母亲被当局以证人不可旁听为由禁止进入。

陈光福对法院维持原判感到愤怒,认为他们并非依法而行,母亲闻讯后,流下眼泪。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说,虽然一直都不敢抱乐观的态度,但结果出来后,仍然难免感到非常失望,不过,她会尽量保持平静,以免影响康复进展。她又说,宣判前一刻,当局就加派人员在医院监控,并对她明言,不会容许她往法院听判。

陈光诚的辩护律师下午会见过陈光诚,商讨上诉事宜。记者致电李方平律师时,他们正与陈光诚道别,刚好听到陈光诚说 “绝不放弃”。

李方平表示,虽然裁决对陈光诚而言并非好消息,但他仍然保持乐观的态度,律师们反而对裁决感到震惊及有点沮丧。李方平说,所有委托手续已办妥,他们回北京后,就会立即准备上诉的工作。

陈光诚因揭露临沂当局粗暴推行计划生育而受到迫害,今年8月,沂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及「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3个月。案件上诉后获推翻原裁决,并于周一重审。(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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