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起訴臨沂市公安局局長劉杰
2006.12.15
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向法院提出起訴臨沂市公安局局長劉杰,指劉杰非法限制他的自由及恐嚇他。其代理律師李勁松表示,他們會陸續追究迫害陳光誠的其他相關官員。
有關的行政起訴狀中指,原告陳光誠於去年9月6日,在北京遭自稱為公安的人士綁架及毆打,被告劉杰是該行動的主要負責人,此外,被告又於翌日對原告進行言行恐嚇,指原告接受華盛頓郵報的採訪,已經涉嫌觸犯“非法向境外提供情報”罪,足以被判監五年。原告認為這兩個行為均屬違法,要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違法,並判令被告負擔訴訟費用。
陳光誠的代理律師李勁松對本台粵語組表示,蘭山區法院於周五向他確認已收到有關訴訟的所有材料,目前正在審核。李勁松說,如果法院拒絕受理,他一定會向臨沂中級法院院提出上訴。他又說,他會陸續起訴迫害陳光誠的其他相關官員及機關。
李勁松說,就陳光誠案重審維持原判的上訴申請已提交法院,但目前未有進一步的消息。
記者致電臨沂市公安局局長劉杰,但工作人員表示劉杰外出開會,她會向他匯報,再決定是否及何時作出回應。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十分支持提出有關的訴訟,她認為這樣可對迫害他們的官員進一步施加壓力,暴露他們對陳光誠的指控是完全站不住腳。袁偉靜又說,她在周一已從醫院返回家,現時身體狀況大致復元,但仍繼續受到當局嚴密的監控。
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粗暴推行計劃生育而受到迫害,今年8月,沂南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及“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3個月。案件上訴獲推翻原裁決,發回重審。法院重審於12月1日宣布維持原判。(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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