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申請監外執行被拒
2007.03.20
正在服刑的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申請監外執行被拒,律師認為當局的理由不充分,會向有關部門要求復議。
陳光誠的律師李勁松與李蘇濱周二下午前往臨沂監獄,會見陳光誠,並查詢有關陳光誠申請監外執行的事宜。
記者多次致電李勁松及李蘇濱,但至截稿前都無人接聽。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亦有陪同律師們到監獄,但就不獲准入內。陳光福說,兩位律師晚上7時乘火車返回北京,預計周三朝早抵達。他估計他們可能擔心有人跟蹤,因此不方便接電話。
陳光福表示,兩位律師與陳光誠傾談了近一小時,據他們透露陳光誠的健康情況不錯。此外,自月初媒體報導過陳光誠在獄中每餐都吃不飽後,情況有所改善。陳光福說,監獄當局指陳光誠不符合不能自理的條件,因此拒絕了律師代陳光誠要求監外執行的申請。律師認為當局的理由牽強,不能接受,會向有關部門申請復議。
陳光福對當局拒絕監外執行的申請認為是意料中事,但他們不會放棄,會繼續爭取。他又說,下月中旬以前,家人會再前往監獄探視陳光誠。
記者致電臨沂監獄查詢,工作人員表示部門規定不能回答電話查詢。
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粗暴推行計劃生育而受到迫害,去年8月,被沂南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及“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案件上訴獲推翻原裁決,發回重審。沂南法院於去年12月1日宣布維持原判。隨後,陳光誠再度向臨沂中院上訴。今年1月12日,終審判決仍是維持原判。
去年5月,陳光誠獲美國時代周刊選為最具影響力的一百名人士。今年3月中,又獲總部在倫敦的國際人權組織“查禁目錄”頒授2007年“言論自由獎”。(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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