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申请监外执行被拒
2007.03.20
正在服刑的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申请监外执行被拒,律师认为当局的理由不充分,会向有关部门要求复议。
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与李苏滨周二下午前往临沂监狱,会见陈光诚,并查询有关陈光诚申请监外执行的事宜。
记者多次致电李劲松及李苏滨,但至截稿前都无人接听。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亦有陪同律师们到监狱,但就不获准入内。陈光福说,两位律师晚上7时乘火车返回北京,预计周三朝早抵达。他估计他们可能担心有人跟踪,因此不方便接电话。
陈光福表示,两位律师与陈光诚倾谈了近一小时,据他们透露陈光诚的健康情况不错。此外,自月初媒体报导过陈光诚在狱中每餐都吃不饱后,情况有所改善。陈光福说,监狱当局指陈光诚不符合不能自理的条件,因此拒绝了律师代陈光诚要求监外执行的申请。律师认为当局的理由牵强,不能接受,会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
陈光福对当局拒绝监外执行的申请认为是意料中事,但他们不会放弃,会继续争取。他又说,下月中旬以前,家人会再前往监狱探视陈光诚。
记者致电临沂监狱查询,工作人员表示部门规定不能回答电话查询。
陈光诚因揭露临沂当局粗暴推行计划生育而受到迫害,去年8月,被沂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及“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案件上诉获推翻原裁决,发回重审。沂南法院于去年12月1日宣布维持原判。随后,陈光诚再度向临沂中院上诉。今年1月12日,终审判决仍是维持原判。
去年5月,陈光诚获美国时代周刊选为最具影响力的一百名人士。今年3月中,又获总部在伦敦的国际人权组织“查禁目录”颁授2007年“言论自由奖”。(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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