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偉靜為陳光誠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2007.08.20
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就丈夫含冤入獄向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出民事訴訟,狀告39名在沂南縣政府任職的人員濫用權力。她要求法院裁定被告侵犯原告及相關人士的權利,並要求賠償損失。
袁偉靜在起訴狀中指,去年3月11日傍晚,原告及丈夫等四人,為了聲援一名被毆打的村民,準備前往縣城上訪,但包括沂南縣公安局、雙堠鎮政府等39名人員,聯同近二百名縣鎮的工作人員,圍困並攔阻原告等四人,此舉限制他們的自由,並剝奪他們的權利,期間更堵塞公路交通。原告要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的行為屬違法侵權行為,判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作出賠償。
代理有關訴訟的北京律師李勁松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此次提出訴訟,除了希望法院裁定被告違法,更重要是透過訴訟還原事實的真相,證明陳光誠是冤枉。他說﹕當時他們兩百多人站在公路上,怕袁偉靜他們去上訪,攔住車,不讓過來,不讓他們搭車走,是這39個人以及他們的同伙,堵塞交通,擾亂秩序。
李勁松說,過往他亦曾代陳光誠,向沂南地方法院,提出過相關的訴訟,但至今未有任何回應,遂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希望能有較大的機會獲公平處理。
袁偉靜表示,起訴狀已於周一下午以特快專遞寄往法院,目前難以評估訴訟獲法院受理的機會。她說﹕這些結果非我所能控制,但我的權利受到侵犯,我就要提出來。
沂南縣公安局的人員拒絕就有關的訴訟作回應﹐而是說﹕“你喜歡的話就過來,電話裡無法跟你說。”而雙堠鎮政府辦的電話就一直無人接聽。
另一方面,陳光誠獲得今年度被譽為“亞洲諾貝爾獎”的菲律賓麥格賽賽獎,定於8月31日頒獎。袁偉靜表示,她已託朋友辦理好菲律賓簽證及買了機票,將於周五啟程往馬尼拉,代丈夫領獎,但會否受到當局的阻撓,目前難以預測。她說﹕即使陳光誠的案子是冤假錯案,但一日在監獄,行動自由就受限制,他既然去不了,我作為她的妻子,就應該代他去領回這份榮譽。按照道理,我是自由的人,就應該可以自由出境,但是具體他們(當局)會怎樣做,我現在也無法預料。
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粗暴推行計劃生育而受迫害。去年8月,沂南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及“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3個月。去年5月,陳光誠獲美國時代周刊選為最具影響力的一百名人士。今年3月,又獲總部在倫敦的國際人權組織“查禁目錄”頒授2007年“言論自由獎”。而袁偉靜自陳光誠被捕後,一直受到臨沂當局的監控及被限制自由。七月初,她逃離監控到達北京,尋求有關方面協助被判入獄的陳光誠獲得釋放。(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