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上诉被驳回
2006.12.07
大陆异见作家余杰因批评作文专家郑北京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案,法院周四驳回余杰的上诉,要余杰向郑北京赔偿一万元及登报道歉。余杰指案件体现大陆司法成为权势和骗子玩弄的工具,而知识份子的言论自由空间日渐狭窄。
一直关注大陆教育问题的异见作家余杰,周四早上到北京法院拿取法官的终审判决通知书。法官最后驳回余杰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判余杰需要支付作文专家郑北京一万元名誉损失、及刊登道歉声明。余杰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虽然他绝不认同判决结果,但会尊重法律精神,守法履行判令的要求。余杰说,自己是一个关心教育,奉公守法的公民,但此案例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就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知识份子的言论空间进一步被收窄。
余杰说,整件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出现太多不寻常的现象,首先是初审时,法院突然在开庭前不够十分钟,宣布要闭门审理,但案件根本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或公司专利秘密;其次,余杰不满初审结果提出上诉,法院竟接纳郑北京书面申请,禁止余杰离境,令他失去前往台湾及香港参予文化交流的计划;更令余杰气愤的,是法院故意拖延开庭,在二审时又刻意安排一间祇有六个旁听席的法庭,旁听者根本对案件漠不关心,而申请旁听的海外记者和使馆人员全部被拒绝,余杰认为,大陆司法沦为有权势及骗子把玩的工具,不禁令人可笑。
对于余杰较早前向法院提交的抗议书,指法院违法及不合理地禁止他离境,是严重侵害他的公民权利,余杰说,法院多名审判长事后都没有任何回应,即使现时所有上诉的途径已被堵塞,但他仍会利用自己仅有的写作空间,将他们的劣行公诸于世。
至于官司扰攘三个多月,期间一直被禁止离境的余杰说,法官指已向有关出境部门,递交撤消禁令的通知书,但估计手续需要若干时间完成,究竟会否影响月中前往日本交流的计划,余杰说现时仍存在一定变数。
本台致电与郑北京有合作的一间教育中心,但中心的负责人指,郑北京祇为中心提供教中小学生写作的教材,并没有在中心授课,而他亦不清楚如何联络他。
曾经写过多篇文章批评大陆教育的异见作家余杰,两年前曾在周刊撰文,批评声称可于数小时内,提高中小学生写作技巧的北京作文专家郑北京,指他的广告有欺骗成份,事隔差不多两年,郑北京于今年初入禀法院,指控余杰侵害他名誉权,法院一审判郑北京胜诉,要余杰赔偿对方名誉损失一万元,余杰不服,委托维权律师浦志强,上诉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冯日遥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