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建强谈法院冻结张青的银行存款


2007.12.27

张青的两个银行帐户被冻结﹐有捐款人兼维权律师李建强表示﹐广州天河法院的做法是株连无辜、违法执法﹐张青与郭飞雄虽是夫妻﹐但法院并没有判妻子有罪﹐他愿意陪同张青到北京高院作证及上访。(何山报道)

维权律师李建强周四对本台讲,本名杨茂东郭飞雄被法院判刑五年后,他的儿子金宝今年才得6岁,妻子与两个孩子由此失去生活经济来源,他发起过呼吁,并亲自捐款过给张青过日子,钱不多,也有2100块。他说﹕“是这样得,郭飞雄被判刑以后,他的老婆、孩子,特别是小孩,这孩子上学没有学费,我为他呼吁捐款。”

李建强本人捐了1000元、代一位台湾的女善心人捐了1000元、国内一名有良知的记者捐了100元,是汇到张青中国银行的帐户,李建强说,钱是给孩子上学用的。他说﹕海内外的朋有捐到两个帐户,一个是我公开的,一个是建设银行的帐户,一个是中国银行的帐户。

这个月的17及18日,广州天河法院,以执行郭飞熊罚金4万元为由,在没有发出通知下,冻结并转走了张青上述两个账号。翌日,通知张青要在21日到天河法院缴纳4万元的罚金。当事人张青,到了有善心捐款到银行,电话核对才知到帐户到移动了。

李建强说﹕“最近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打电话,因为捐了2000块钱,要张青去查,结果一查,法院冻结了并拿走了,这就很过份,太欺负人了。” 据了解,张青被转移的建设银行资产有7260元。其两个银行帐户,有海内外的捐款:包括澳洲、美国、香港人权组织、国内李元龙先生、黄柏林、不知名网友等。

身为律师的李建强说,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连6岁的孩子都不放过。他说﹕“银行拿到了法院的裁定书,就可以把钱拿走,银行是不敢抗拒的。现在的问题是法院有问题,法院没有法律根据,执行人家张青的钱。”他说,根据法律郭飞雄被判罚款是他自己的事,应该由他自己承担缴款责任。张青作为妻子,金宝作为儿子,没有为丈夫、父亲交纳罚金的义务。法院也没有冻结、划拨张青账户资金的权利。“郭飞雄是犯罪执行人,这些钱是张青的不是郭飞雄的。”

李建强指,广州天河法院执行案外人财产,株连无辜是属执法犯法。而张青就呼吁不要再向她的银行帐户汇款。(何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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