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洞頭縣漁民維權代表林炳長被正式起訴
2007.01.25
浙江省洞頭縣漁民維權代表林炳長,被當局非法關押逾月後被正式起訴,家屬指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林炳長,目的是要阻止他插手漁民的維權行動。律師下周一會到看守所與林炳長會面。
洞頭縣政府四年多前發出通告,收回區內四千多畝範圍的海域及海岸線使用權,受影響的漁民有二百九十一戶,當時漁民指政府補償不合理,決定起訴縣政府侵犯漁民在原海域的使用權,法院至今仍未有判決。官司的代表人就是小三盤村漁民林炳長,他的弟弟林炳強周四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哥哥林炳長在上月中被公安無故帶走及扣押,至本周一公安局突然通知他,林炳長被檢察部門以經濟罪案罪名起訴。林炳強批評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林炳長逮捕。
林炳強指,哥哥除了被當局指控“漏稅”外,還被指控非法出版、及破壞社會和諧。他指當年林炳長出版的《中國漁民理性維權》書冊,是他依據漁民維權的實況寫下來,而且是自費印刷並免費送予漁民,根本不涉及圖利,至於被指控破壞社會和諧,更令他摸不著頭腦。
林炳強說,已聘請律師呂思源為哥哥辯護,呂思源下周一到達洞頭縣後,會立刻到看守所與林炳長會面,了解控罪的詳情及商討官司的細節。
另一名漁民陳先生表示,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法院既已受理案件,就應該盡快作出判決,不論官司勝敗,漁民祇求一個公道,過去他曾經與數名漁民多次前往法院,查詢案件的進情,但法院祇表示案件仍在處理,期間漁民不斷受到身份不明人士滋擾、甚至被人無故毆打、或被公安非法拘留。陳先生說,漁民堅決不會讓步,絕不會撤銷控訴。
曾經多次出往當地採訪漁民維權行動的前《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表示,他曾多次在網上報導漁民的維權經過,並發表了漁民致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使洞頭縣的官員感到不知所措,隨後洞頭縣竟調派一名縣委書記到浙江省海洋漁業局擔任副局長,有意無意地阻撓他發表有關文章,現時作為自由作家的昝愛宗批評,地方政府竟使出如此手段,不但侵犯漁民的使用權,亦打壓新聞自由,他促請法院盡快予漁民公平、公義的判決。
昝愛宗又說,他與多名關心這一事件的維權人士﹐包括王東海、朱虞夫、呂耿松等約六十人,已聯署一封公開信給予洞頭縣政府,強烈要求當局盡快釋放漁民代表林炳長,並指摘當局出於狹隘洩憤心理,逮捕林炳長作為報復。(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