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洞頭縣以漏稅罪名逮捕並扣押維權漁民代表
2007.01.31
浙江省洞頭縣漁民維權代表林炳長,被當局以“漏稅”罪名逮捕並扣押於看守所,周三代表律師前往探望林炳長被拒,家人指摘是地方政府向看守所施壓。
林炳長的弟弟林炳強,周三接受本台訪問時說,代表律師上周五已向公安局辦理有關接見林炳長的申請手續,原先安排周三早上可到看守所與林炳長會見,但看守所人員突然藉詞拒絕,林炳強指摘當局竟公然做出違法的行為,更毫不講道理。
林炳強說,六十多歲的哥哥身患腰椎間盤炎多年,去年四月才入院進行手術,手術後一直行動不方便,更經常容易受細菌感染,在家曾病發昏迷不醒,所以他已透過律師為林炳長辦理取保候審的申請,至於當局是否會批准申請,現仍存在不少未知之數。
對於哥哥被指控漏稅罪名,林炳強由始至終認為是當局無理指控,既無事實根據,亦缺乏說服力,他指現時案件仍在偵查中,他都希望當局盡快開庭審訊,還林炳長一個公道。
代表林炳長辯護的應律師表示,周三早上到看守所接見林炳長時,看守所人員指他所辦理的有關手續未盡完善,仍需補充一些資料,至於當局是否公然違法,應律師指現在不好說,他亦拒絕揣測原因,祇是說會盡力爭取與林炳長會面。
應律師說,現階段的資料所得,林炳長被檢察部門以漏稅起訴的機會較大,因為當局可以掌握林炳長較早前做生意時的一切脹目,若真有此憑據,估計入罪的機會較大。但應律師指實際的指控內容,仍有待收到檢察部門發出的起訴書,才有定論。
本台致電洞頭縣看守所查詢,一名值班人員指,有關林炳長一案,要待有判刑後才能批准接見,至於原因為何,他拒絕透露。
洞頭縣政府四年多前發出通告,收回區內四千多畝範圍的海域及海岸線使用權,受影響的漁民有二百九十一戶,當時漁民指政府補償不合理,決定起訴縣政府侵犯漁民在原海域的使用權,法院至今仍未有判決。官司的代表人小三盤村漁民林炳長於 上月中被公安無故帶走及扣押,至上周一收到公安局的通知,指當局以經濟罪案罪名將林炳長逮捕。(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