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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畫水事件是浙江東陽市政府在畫水鎮違法設立化工業區,區內的十多間化廠導致當地環境嚴重污染。當地村民5年來不斷上訪,問題不但得不到解決,反而有多名上訪代表被抓被判刑。在去年三月村民自發組織起來在化工廠外露天聚集抗議,及阻止運送化工原料的車輛進入工廠。到了4月10日淩晨5時,東陽市政府出動了2000多名工作人員,拆除當地村民為抗議而搭建的竹棚。官民雙方因此發生激烈衝突,導致近百人受傷,多人重傷,近60輛汽車被破壞,官方聲稱事件帶來經濟損失380餘萬元。
事件平息後,去年9月8日,劉會榮、王忠良、王良平、王小盼、陸紅平、王法根、王紅衛、及蔣永根8名村民被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控以“尋釁滋事罪”,及“故意破壞罪”,東陽市人民法院去年11月25日開庭審理,其後又移至蘭溪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蘭溪法院周一宣判,首被告劉會榮被判入獄五年,王忠良及王良平分別被判入獄一年半及一年三個月,而其餘被告則被判緩刑,即時獲釋。
被告的辯護律師李和平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會為該三名村民上訴。
本台粵語組記者致電畫水鎮的村民時,大部份都表示並不知道案件在周一宣判。其中一名村民在記者轉告判決後,認為被判入獄的村民很冤枉,又說,工業區確對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
中國當局在上月底,己宣佈把涉及東陽市畫水鎮事件的多名官員撤職,包括己經被調往金華市擔任市委常委和宣傳部長的原東陽市委書記湯勇、現任東陽市市長陳豐偉、以及東陽畫水鎮書記張忠鳴。而畫水鎮鎮長曹正標,被記大過處分。
浙江省紀委和省監察廳在通報中還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視解決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並在事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