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經營罪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投訴在獄中受虐待,被鎖在床上長達四十天,還反復被盤問和毆打。家屬批評當局以酷刑逼供。而看守所則否認有打人。
郭飛雄的代表律師莫少平本周四委派助手前往廣州市第一看守所探望郭飛雄。郭飛雄向律師表示,在看守所內遭到刑訊逼供,曾被鎖上手銬和腳鐐在床上達四十天,又遭反復盤問,由他於去年九月被捕至今四個月來,最少被盤問了九十七次,並曾遭公安人員毆打。郭飛雄投訴,但換來的是公安人員的暴力報復。
郭飛雄的妻子張青說,非常擔心郭飛雄的身體狀況,因為他被捕前一個月在北京,曾遭不明身份人士毆打而弄傷胸骨,加上他為了抗議受逼供,上月開始再度絕食,至今已二十五天,現在還被毆打、逼供,令她非常憂慮。她說:剛剛進去那幾天長時間訊問,我們已覺得很過份,沒想到現在給綁在床上四十天。他九月被抓走時胸骨傷還未好,平常在床上起來也痛得很厲害。這兩年時間,他都是絕食、捱打,現在又被綁在床上四十天,我聽了心裡很難受。
張青說,公安當局試圖以酷刑迫使郭飛雄認罪,又嘗試利用聲稱是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向警方提供的資料,誘騙郭飛雄與政府合作,但都不成功。她說:叫他要聽共產黨的話,要服從政府,否則把指控加重,要他坐二十年的牢,就是想他認罪。但他本來就沒有罪,當然不能認罪。不管多麼艱難,他仍會表現樂觀,不會妥協。
郭飛雄的代表律師莫少平說,公安人員的行為顯然違法。他正考慮向當局投訴,但在舉證方面可能有困難。他說:刑訊逼供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若郭飛雄所言屬實,律師可投訴,但在法律方面往往不好證明,往往僅得當事人的說法,得不到警方的確認,而且沒有留下傷痕,所以很難在證據上得到檢察機關的認可。
莫少平說,廣州市公安局已於上周向檢察院提交了起訴意見書,檢察院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批准起訴。他的助手曾要求檢察院提供公安機關對郭飛雄的偵查檔案,但檢察院僅提供起訴意見書,令人質疑公安局是否有充份證據指控郭飛雄非法經營書籍出版。
本台致電廣州市公安局查詢,對方表示不接受電話訪問。而第一看守所則否認有打人。她說:看守所怎會打人,沒可能,我們依法文明管理。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現年四十歲。他曾因為協助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罷免村官的維權活動而遭囚禁四個月,被捕前又積極參與營救高智晟的活動。(張麗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