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在狱中受到种种虐待


2007.01.12

被控非法经营罪的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投诉在狱中受虐待,被锁在床上长达四十天,还反复被盘问和殴打。家属批评当局以酷刑逼供。而看守所则否认有打人。

郭飞雄的代表律师莫少平本周四委派助手前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探望郭飞雄。郭飞雄向律师表示,在看守所内遭到刑讯逼供,曾被锁上手铐和脚镣在床上达四十天,又遭反复盘问,由他于去年九月被捕至今四个月来,最少被盘问了九十七次,并曾遭公安人员殴打。郭飞雄投诉,但换来的是公安人员的暴力报复。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说,非常担心郭飞雄的身体状况,因为他被捕前一个月在北京,曾遭不明身份人士殴打而弄伤胸骨,加上他为了抗议受逼供,上月开始再度绝食,至今已二十五天,现在还被殴打、逼供,令她非常忧虑。她说:刚刚进去那几天长时间讯问,我们已觉得很过份,没想到现在给绑在床上四十天。他九月被抓走时胸骨伤还未好,平常在床上起来也痛得很厉害。这两年时间,他都是绝食、捱打,现在又被绑在床上四十天,我听了心里很难受。

张青说,公安当局试图以酷刑迫使郭飞雄认罪,又尝试利用声称是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向警方提供的资料,诱骗郭飞雄与政府合作,但都不成功。她说:叫他要听共产党的话,要服从政府,否则把指控加重,要他坐二十年的牢,就是想他认罪。但他本来就没有罪,当然不能认罪。不管多么艰难,他仍会表现乐观,不会妥协。

郭飞雄的代表律师莫少平说,公安人员的行为显然违法。他正考虑向当局投诉,但在举证方面可能有困难。他说:刑讯逼供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若郭飞雄所言属实,律师可投诉,但在法律方面往往不好证明,往往仅得当事人的说法,得不到警方的确认,而且没有留下伤痕,所以很难在证据上得到检察机关的认可。

莫少平说,广州市公安局已于上周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检察院目前仍未决定是否批准起诉。他的助手曾要求检察院提供公安机关对郭飞雄的侦查档案,但检察院仅提供起诉意见书,令人质疑公安局是否有充份证据指控郭飞雄非法经营书籍出版。

本台致电广州市公安局查询,对方表示不接受电话访问。而第一看守所则否认有打人。她说:看守所怎会打人,没可能,我们依法文明管理。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现年四十岁。他曾因为协助广东番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官的维权活动而遭囚禁四个月,被捕前又积极参与营救高智晟的活动。(张丽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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