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申请“取保候审”被驳回
2007.01.17
被中国当局以“非法经营罪”起诉的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取保候审”的申请近日被驳回而其多名家人指声被当局骚扰。
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在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表示﹐郭飞雄的律师胡啸周一接到检察院的通知﹐郭飞雄的“提保候审”申请被驳回﹐指郭的案子不符合条件﹐但检察院就没为此而详细解释。
张青说郭飞雄两个在湖北工作的亲人则分别在上周六受到不同政府人员的骚扰﹐一名女公安通过他姐姐的领导﹐找到她姐姐进行谈话﹐指郭飞雄的案件将会被判刑5-8年﹐要她为此做好心理准备。而同日下午﹐郭飞雄的哥哥就接到一名公安的电话﹐指郭飞雄的案件已经由广州调到辽宁省。张青接到消息后﹐告知其律师致电广州市检察院核实﹐但工作人员就表示并无此事。
维权律师杨再新表示﹐政府的工作人员这种骚扰涉案人亲属的做法是无法无天的行为﹐违反了中国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
现年四十岁的郭飞雄曾于2005年番禺太石村民罢官事件中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及后被关押超过一百天﹐去年初获释回家后不断受到官方监控骚扰﹐其间三次被殴打﹐被捕前一直致力营救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的法律及声援工作。去年九月中﹐郭飞雄被当局以“非法经营”拘捕刑事拘留至今。(魏紫军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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