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的律师向检察院递交意见书


2007.02.01

被当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的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律师,向检察院递交意见书,指侦查机关对其当事人的指控证据不充分,并投诉在侦查阶段,郭飞雄遭严刑逼供。此外,郭飞雄的家人要求获知其通讯地址被拒。

郭飞雄的辩护律师在致天河区检察院的意见书内指出,当局指控郭飞雄非法出版,其中包括指他虚构出版单位、指使别人印刷、合订成册及向书商销售等,均没有充份的证据。此外,案件的同犯江伟曾在2001年因同一案被捕,其后江伟获准取保候审,并交纳两万元保证金,一年后江伟被解除取保候审,当局并向其退还了保证金。律师认为案件已在5年前结案,现时又以同一案再次立案侦查,有违“一事不再理”的刑法原则。律师希望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慎重参考他们的意见。

此外,意见书内又提出当事人曾向律师反映在侦查阶段遭刑讯逼供,他们要求检察院履行监督的职责,作出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记者致电天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证实已收到有关的意见书,但就表示不能评论个别案件,一般而言,相关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会参考律师的意见。

此外,郭飞雄的妻子张青表示,她于周二曾往公安局查问丈夫的通讯地址,但关人员表示不清楚,她认为这是当局剥夺家人通信权利的借口。张青说,在丈夫的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补充侦查时,再为丈夫申请取保候审,但公安局以郭飞雄没有严重健康问题为理由拒绝。这是郭飞雄去年九月被捕以来,第三次被拒绝取保候审。

另一方面,关注事件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分别向法国及英国的驻华使馆人权官员,传达郭飞雄案件的进展情况。他呼吁国际人权机构介入郭飞雄的营救工作。

原名杨茂东的郭飞雄曾参与多项农村维权活动,2005年9月他因协助广东番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而被公安拘捕,至同年12月始获释。他又曾多次被不名身份人士殴打,相信与他参与维权活动有关。郭飞雄于去年9月被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当局指他于2001年非法出版《渖阳政坛地震》一书,该书详述渖阳官场的腐败。去年12月,公安局将案件送交检察院,但检察院于上月19日把案件发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而公安局就以方便审查为理由,于翌日把郭飞雄移送至辽宁省看守所关押。(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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