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被捕15個月後首次獲准見妻子
2007.12.12
因 “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五年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被捕後十五個月以來,周三首次獲准與妻子見面。他妻子張青探視丈夫後表示,郭飛雄因被刑訊迫供導致身體多處傷殘,她感到心情沉重,隨即撰寫第四封公開信予國家主席胡錦濤,投訴丈夫受酷刑對待。(姬勵思報道)
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周二接到廣州市第三看守所的電話通知,於周三上午前往看守所探視郭飛雄。這是自郭飛雄去年9月被捕後,家人首次獲准探望他。整個探視只有大約20分鐘,期間一直有一名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在旁監聽。
張青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丈夫的精神狀態尚可,但面色蒼白及消瘦。當她獲悉丈夫因被刑訊迫供導致身體多處傷殘後,心情非常沉重。張青說: 剛開始時是很激動的,亦很高興,但跟他交談後,我的心就沉下去。他跟我說中國政府用最極端的方法對待他,對他下毒手,他身體有五、六處傷殘,他的腰壞了,他的手被反扣長時間吊起,也快壞了,視力非常模糊。
張青說,郭飛雄還表示,如果看守所和監獄再虐待他,他就會進行絕食抗議。她說:第一次100天,第二次150天,他說每兩個星期給我寫一封信,如果我過半月收不到他的信,他可能已在絕食。還有如果我申請會見被拒絕,他也會絕食。
會面時,郭飛雄又向她了解家裡的情況及孩子的學業問題等。郭飛雄重申,雖然因維權受到迫害,但並不後悔,將堅持繼續維權。
張青目睹丈夫身體受到的傷害後,心情久久不能平伏,呆坐在看守所近一小時才離開,並隨即提筆寫第四封公開信給國家主席胡錦濤,詳述探視丈夫的過程,並促請政府立即廢除酷刑。
記者多次致電郭飛雄被關押的廣州第三看守所,但都無法聯絡上。
此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香港支聯會發表聲明,對廣州公檢法部門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仍對郭飛雄進行政治審判,漠視法紀,表示強烈不滿,並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郭飛雄、獨立徹查及依法嚴懲涉嫌非法刑訊逼供郭飛雄的官員、及確保郭飛雄的兒女有上學的權利。
原名楊茂東的郭飛雄曾參與多項農村維權活動,去年9月被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當局指他於2001年非法出版《瀋陽政壇地震》一書,該書詳述瀋陽官場的腐敗。其妻子張青自郭飛雄於上月14日被判刑後,就從當天開始,無限期地每逢周三絕食24小時,抗議當局借此對丈夫進行政治迫害。姬勵思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