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大塔鎮五名維權村民被判刑
2007.11.30
四川省宜賓縣大塔鎮五名維權村民,被控“非法集資”和“擾亂社會治安”罪名成立,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由兩年至五年不等。村民指判刑太重及不滿閉門審訊,對各被告不公平。
宜賓縣法院周四早上開庭審訊大塔鎮五名維權村民,被告在缺乏代表律師辯護下,被判有期徒刑兩年至五年不等,宣判後五人即時被庭警押返拘留所,被判監兩年的村民代表劉升貴的妻子,周五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自從丈夫今年六月底被警察由家中帶走拘留至今,她多次前往拘留所探望被拒,至周四突然從村民口中得知丈夫被判刑時,激動得幾乎暈倒過來,她至今仍未能接受丈夫被判重刑的事實,多次哭訴丈夫是無辜的。
劉升貴的妻子說:他是無罪的,他被帶走後一直不能見,村民說我聽他被判刑,我就忍不住哭,每次提起此事都哭,我已經沒辦法了,生活再不能維持下去。
她還說,警察將丈夫帶走後,又來抄家,將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全被拿走,至今家徒四壁,生活無依。
被判五年的村民梁曾奎的哥哥指,五年的刑期太重,不能接受,他估計弟弟被判重刑,與他召集農民舉行維權會議,以及組織農民拒交電費有關,梁曾奎的哥哥指摘法院閉門審訊,由拘捕至開庭都沒有發出拘捕令及開庭通知,審訊不公平。他又說,法院在零三年曾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兩名號召農民拒交電費的維權代表徐元正及劉北星有期徒刑四年及三年,至於會否提出上訴,他直言不敢,因為當局多次用暴力鎮壓村民,村民都十分害怕及感到無能為力,他概嘆弱勢的農民,根本無法與權貴鬥爭。他說:我們都不敢提上訴,他們勢力太大,多次打壓我們,暴力鎮壓。
本台致電宜賓縣法院查問閉門審訊一事,接線的工作人員指他不清楚,叫記者致電法院的偵查科查問。
記者其後致電偵查科,接線的工作人員反問記者為何得知開庭的消息後,拒絕作任何回應,更立即掛斷電話。當記者再致電偵查科,電話已被轉駁往留言信箱。
宜賓縣大塔鎮農民在四十年前,自資修建大塔灘水電站,但地方政府於九五年把電站收為己有,引起農民強烈不滿,九八年電廠經常對農民斷電,農民徐元正與劉北星,帶領農民發起“萬民上訴狀”,拒交電費並火燒鄉政府,結果二人在零三年被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及三年,其中劉北星於去年七月獲釋,當時農民安排了盛大的迎接會,但受到當局刻意阻撓,其後兩名農民代表羅道福及徐元仁因此被以同樣罪名入罪,各被判監禁兩年。(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