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大塔镇五名维权村民被判刑


2007.11.30

四川省宜宾县大塔镇五名维权村民,被控“非法集资”和“扰乱社会治安”罪名成立,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由两年至五年不等。村民指判刑太重及不满闭门审讯,对各被告不公平。

宜宾县法院周四早上开庭审讯大塔镇五名维权村民,被告在缺乏代表律师辩护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至五年不等,宣判后五人即时被庭警押返拘留所,被判监两年的村民代表刘升贵的妻子,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自从丈夫今年六月底被警察由家中带走拘留至今,她多次前往拘留所探望被拒,至周四突然从村民口中得知丈夫被判刑时,激动得几乎晕倒过来,她至今仍未能接受丈夫被判重刑的事实,多次哭诉丈夫是无辜的。

刘升贵的妻子说:他是无罪的,他被带走后一直不能见,村民说我听他被判刑,我就忍不住哭,每次提起此事都哭,我已经没办法了,生活再不能维持下去。

她还说,警察将丈夫带走后,又来抄家,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全被拿走,至今家徒四壁,生活无依。

被判五年的村民梁曾奎的哥哥指,五年的刑期太重,不能接受,他估计弟弟被判重刑,与他召集农民举行维权会议,以及组织农民拒交电费有关,梁曾奎的哥哥指摘法院闭门审讯,由拘捕至开庭都没有发出拘捕令及开庭通知,审讯不公平。他又说,法院在零三年曾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两名号召农民拒交电费的维权代表徐元正及刘北星有期徒刑四年及三年,至于会否提出上诉,他直言不敢,因为当局多次用暴力镇压村民,村民都十分害怕及感到无能为力,他概叹弱势的农民,根本无法与权贵斗争。他说:我们都不敢提上诉,他们势力太大,多次打压我们,暴力镇压。

本台致电宜宾县法院查问闭门审讯一事,接线的工作人员指他不清楚,叫记者致电法院的侦查科查问。

记者其后致电侦查科,接线的工作人员反问记者为何得知开庭的消息后,拒绝作任何回应,更立即挂断电话。当记者再致电侦查科,电话已被转驳往留言信箱。

宜宾县大塔镇农民在四十年前,自资修建大塔滩水电站,但地方政府于九五年把电站收为己有,引起农民强烈不满,九八年电厂经常对农民断电,农民徐元正与刘北星,带领农民发起“万民上诉状”,拒交电费并火烧乡政府,结果二人在零三年被当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及三年,其中刘北星于去年七月获释,当时农民安排了盛大的迎接会,但受到当局刻意阻挠,其后两名农民代表罗道福及徐元仁因此被以同样罪名入罪,各被判监禁两年。(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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