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市村民护地阻工被打
2008.02.18
广东省兴宁市一幅属于村民的土地,被开发商征收用以兴建公路,但地方政府只愿意向村民赔偿十多万,是土地价值的两成半。村民不服到工地阻工被殴打, 三名代表被行政拘留。村民已集资聘请律师,周一入禀法院要求足额赔偿。(李荣添报道)
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达到三千九百多平方米,位于兴宁市坭陂镇大新村,是属于村民用来耕种的集体拥有地。去年年初,开发商要征收该块农地来兴建高速公路,但村委书记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商讨赔偿的情况下,将地卖了给开发商,到底收了多少钱,村民根本不知道。
村民刘日新表示,由去年起,村民已不断向村委书记查问,但姓刘的村委书记竟然声称,农地不属于村民,没有赔偿,只愿意向受影响的三十六户村民合共赔偿一万元,作为农作物的补偿。
刘日新说:他们(村委)这样说,这块土地,都是大新村委的,当时我们村民就向他们讲,这样子不行呀,都是我们祖祖辈辈的。我们向他们反映,要开村民大会,他们就是不肯来,回避。村委书记说,用征收土地的钱,让村委搞公益事业。
刘日新表示,村民事后先后向村委、镇政府、兴宁市、甚梅州市政府上访,但各地方单位都互相推\x{7f37}责任。另一方面,一些老村民则继续自发到施工地盘,阻止工人强占土地施工。不料,去年八月,工地有六十多人,拿著铁管,殴打那些老村民,幸好没严重受伤。
不过到今年一月,老村民继续到工地抗议,但这次却被至重伤入院。刘日新说:五六个老人家阻止开工,他们召来十多人,工地里打工的,拿铁棒打老人家,手打断了。那些老人家受伤了,全部都住院。报案了,打了110,他们来过了,当时凶手都还在那里,都没有抓。
事件令村民愤怒,六十多人在事发后一日,到兴宁市上访,在市政府门外,其中三名村民,包括一名七十多岁的老翁和两名年青人,突然被公安抓走,两名青年到农历新年前才被放走,刘培青是其中之一。刘日新说: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就没有进去,我们村民就在市政府门口蹲下来,蹲下来之后他们就抓人了,五六个一齐来抓一个人,一句话也没有,我问他们我犯了甚么法,他们没有甚么说。
到傍晚,被关在看守所的刘培青与另外两名被抓的村民,分别被当局以“煽动组织阻隢施工”的罪名,行政拘留七至十五天。期间,市、镇和村的民政部门,不断有代表劝他,接受全村合共十八万的赔偿,但被他拒绝了。
村民现时集资聘请了律师,星期一入禀了兴宁市所属的梅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至少七十万元。
本台致电大新村村委、坭坡镇、兴宁市、梅州市政府,但有关人员不肯回应。(李荣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