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年来有三万多人被执法部门超期羁押
2007.11.19
中《法制日报》引述全国检察机关在工作会议上发布的数据表示,近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超期羁押近三万四千人。有维权律师指当局对政治犯超期羁押的情况尤其普遍,关键在于执法人员对严守法规的观念薄弱,加上没有对犯规者的惩治措施。
《法制日报》引述全国检察机关在工作会议上发布的数据表示,近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发现超期羁押近三万四千人。所谓超期羁押,意思是犯罪嫌疑人在未被法院判决前,对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报道又指,目前中国各诉讼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个案已大幅减少,从2003年约二万五千人下降到去年的210人﹔今年1到9月发现的个案只有47人。
2002年因在网上议政被捕的异见人士刘荻当时亦曾被超期羁押,一度引发各界声 援抗议。刘荻批评有关羁押的条例模糊,令人难以掌握。她说﹕法例肯定是很模糊,一般而言,他都可以延期很多次,一般人都不太了解。公检法之间的制衡无明确界线,都是一家的,权力无限制。她又谴责超期羁押的行径是侵犯人权,但作为当事人只能感到无奈。
山东维权律师李建强表示,中国超期羁押的情况很普遍,尤其是对政治犯,情况更为严重,他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执法机关对严守法规的观念非常薄弱。他说﹕国家制定的法例对执法机关而言是针对老百姓,非他们,就是说他们没有把法律当成一会事,在他们看来,法律是制约老百姓,而对司法、执法机关只能是用来达到我的目的,不是遵守的。
李建强说,另一方面,现时亦没有对违规者实施惩治的法例。他说﹕超期羁押根本就没有一个处罚措施,因此对办案人员无威胁、无制约力量。
李建强表示,在他处理过的维权案件中,被当局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的浙江中国民主党成员陈树庆,从拘留到移交检察院提出起诉历时九个半月,严重超期羁押。
李建强认为要遏制超期羁押的行为,当局必须把有关的法例清晰化,并且制定违规的措施,严惩犯事的执法人员。(姬励思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