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告省司法厅滥用职权上诉案被驳回
2007.11.02
曾任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首任宣传部部长的执业律师陈越飞,状告浙江省司法厅滥用职权,剥夺其律师资格的上诉周五被驳回。陈越飞认为审讯不公,表示会申诉到底。
陈越飞指浙江省司法厅,受浙江省纪委一些官员的指使,滥用职权,剥夺其律师资格的上诉案周五早上,于杭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聆讯历时近六个钟结束,法院认为浙江省司法厅的决定无误,宣布维持一审裁决。
记者在案件审结后联络上陈越飞,他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由于他坚决申诉到底,为了不影响申诉的结果,他表示暂时不详细发表意见。他说﹕因为我还有向中纪委申诉,请被理解。
到法院旁听的前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表示,陈越飞在庭上揭露纪委如何对他打击报复时,多次被审判长打断,最后更以其讲话与案件无关宣布休庭。他说﹕陈越飞指出司法厅剥夺他律事权是偷偷摸摸,暗箱操作,审判长就多次打断他的话,最后就突然宣布休庭,下午再开始。
昝爱宗认为,陈越飞当年被指贪污是遭陷害,因而长期申诉,亦因此一直受到纪委有关人员打击报复,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压不再与他订立工作合同,导致他的律师证按照律师法无法通过年检,无法继续从事律师工作,失去生活来源。
另一名到法院声援陈越飞的杭州维权人士邹巍表示,由于他证件不全被拒进入法院旁听,只能在法院外支持陈越飞,但就被他看到法院人员接待到场听审的司法厅官员,法院的公正中立备受质疑。他说﹕很多法院的领导陪著司法厅的工作人员,好像有点向他们汇报请示,实际上法院应是一个公正裁判机构,现在看到的是政府主导的的司法体系。
陈越飞原\x{7232}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中共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长,由于敢言受到上级的打压,1998年被指涉嫌贪污被台州市纪委"双规",其中54天被刑讯逼供,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其后被开除党籍,并撤销职务。他为此多年来一直申诉并自学法律并成功考取律师资格。今年3月,陈越飞所在的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受到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压力,不让陈越飞在该所开展律师执业工作。他向杭州西湖法院提出诉讼,案件于7月开庭后,裁定陈越飞败诉,他不服上诉。(姬励思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