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試圖沒收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的家產
2007.02.16
被軟禁近一個月的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周四被廿多名警察企圖強行將她及家人驅趕離家,並恐嚇要將她判刑及充公她的家產。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已獲知此事,表示密切關注事件。
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自上月16日起,當局政府派出多輛警車與多名警察日夜在她家周圍看守。對她實行軟禁外,每日也幾乎有官員到訪對她進行精神教育,要求她盡早放棄維權之路。鄭明芳說不論官員如何遊說,她也不屈從。本周三,天津市綜合治理辦公室的穆處長到訪,說如果鄭明芳停止一切維權的行為,就會賠償她一切損失。
怎料在第二天,廿多名身穿制服的天津警察,圍住了鄭明芳的家。有到場的官員聲稱鄭明芳非法經營,除了要刑事處罰她判刑兩年外,還要進行民事賠償。打算把她的房屋拍賣,而家產充公﹐作為上繳罰款。後來官員宣佈要強制將鄭明芳全家驅趕出家門時,遭到鄭明芳及家人極力抗議及阻止,加上鄭明芳門口圍觀的民眾越來越多,有關當局見勢停止了強制執行,但表示新年後會再來。
鄭明芳說﹕他們的穆處長說回去給我解決,可14號說完15號就來了20多個穿著制服的人,強行把我和丈夫推出家門,還說我們的所有資產都是他們的。現在外面還有警車,24小時圍攻我們。
鄭明芳向本台反映,她的家人也因她不肯就範而多次受到當局的迫害。而她自己也在服刑時受到如同地獄般的折磨,現在身體大不如前。鄭明芳說自己是依法維權,誓言不會因貪生怕死而作任何妥協的行為。她要求有關當局不要繼續對她進行迫害,激化矛盾,還要就政治迫害承擔一切後果。
她說﹕我說我鄭明芳是敢做敢當,我情願被你整死,也不願被你嚇死,我誓死絕不妥協。我要世界上人知道我鄭明芳不是因為自己家裡的矛盾而死的,是中共當局迫我而死的。
本台致電天津市綜合治理辦公室時,接線的員工否認派警員到鄭明芳家驅趕她們出門﹕“大陸應該算是法治社會,就是不會出現這種怕人去上訪就把人轟出家門的事。既然他去上訪就有他的自由,公民人權權利,不可能會再有人去干涉,因為干涉就是違法了。”
據了解,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已獲知此事,並表示會繼續密切關注。
鄭明芳在1998年經營電腦產品業務時,有關部門不斷濫收費用,鄭明芳終抵受不住官員苛索,開始了她維權之路。在2004年,鄭明芳與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發起聯名簽署,向北京市公安局遞交“在天安門廣場舉行918萬人大遊行”的申請後,鄭明芳與葉國柱被當局判處入獄兩年及四年之久。鄭明芳出獄後仍先後多次受到當局要求她停止一切上訪活動的迫壓。(李寶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