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油農擔心當局重判其代表
2006.01.02
一直積極參與陝北民營石油投資者維權活動的油農仝宗瑞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油農馮秉先、馮考元及王世軍被當局控以“聚眾擾亂秩序”罪的案件,法院將於本周四宣判。仝宗瑞對裁決結果不表樂觀,相信三名被告會重判,以此警誡其他不同政府合作的投資人。
仝宗瑞又說,陝西省政府最近在陝北民營油井最集中的榆林市靖邊縣提高補償額,靖邊縣其中三家油公司,涉及約30多口油井,已接納了官方的新補償建議,他們分別獲得64萬、260萬及3600萬人民幣,較2003年政府原來答允的13萬、120萬及980萬高出2至5倍。
仝宗瑞表示,大部份投資人在2003年時,在地方政府的高壓手段下,被迫接受以每一噸產油量,賠償38萬元人民幣,而當時他們要求的是每一噸產油量,賠償80萬元人民幣。新的補償標準只適用於2003年時未有接受賠償的少數約十家公司,他認為,政府此舉是有意分化油農,削弱油農集體爭取權益的力量。
仝宗瑞說,不滿政府賠償金額的千多戶油農對當地政府提出的民事訴訟,自他們的代理律師朱久虎去年五月被捕後就停頓至今,但他們仍未放棄爭取,待馮秉先等人的裁決有結果後,再商議如何再提訴訟。
“陝北民營石油企業回收案”被視為中共建國以來最大行政訴訟案,事緣1994年經國務院批准,陝西省政府在陝北地區大規模引入民間資本開發石油,數年間陝北民營油田總資本達70億元,開發企業近千家。但由於民營開採油田遭中央政府禁止,2003年5月開始,當地政府強行回收民營油井,民營投資者不滿當局的賠償及處理手法,紛紛上訪,又提出訴訟,入狀告陝西當局,地方當局則出動公安,大肆拘捕帶頭的維權油農及他們的律師,引起海內外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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