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农代表冯秉先“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二审维持原判


2006.04.24

在陕北民营石油企业收归国有事件中,被当局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的油农代表冯秉先,二审维持原判。冯秉先表示会向最高法院申诉。

冯秉先的妻子曲建平周一对本台粤语组表示,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月底就冯秉的案件维持一审判决,即冯秉先要被囚禁三年。曲建平说,丈夫对裁决结果表现平静,但表示会向最高法院申诉,现时他正在草拟申诉书,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

曲建平又说,丈夫于4月7日,被移送往榆林市神木县何家塔陕西第四监狱服刑。她于上周日探望过他,已年过60的冯秉先,健康情况令人忧虑。

冯秉先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冯秉先在二审裁决后的两年内,都可向最高法院申诉,若最高法院认为申诉得直,会把案件发回重审。

莫少平又说,他已接受榆林市定边县50多家受当局强行收回油井影响的企业的委托,向政府追讨合理赔偿。莫少平表示,吸收以往的经验,他希望寻求与地方政府和谈,达成赔偿协议,而不是提出诉讼。

陕西省榆林及延安地区1千多家民营油田企业共6万多名投资人,十年前响应政府招商开发陕北油田,但2003年5月开始,当地政府强行回收民营油井,双方在油井价值评估上,差距很大,令投资人遭受经济损失达几十亿元,受影响的投资者遂透过上访,及对陕西省政府提出诉讼,争取合理赔偿,但却遭当局先后拘捕代表油农提出诉讼的律师朱九虎,及包括冯秉先在内的多名油农代表。其后朱九虎及多名油农代表先后获释,最后只有冯秉先于今年1月被裁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成,判入狱三年。(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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