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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陝北民營石油企業收歸國有事件中,被當局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的油農代表馮秉先,二審維持原判。馮秉先表示會向最高法院申訴。
馮秉先的妻子曲建平周一對本台粵語組表示,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底就馮秉的案件維持一審判決,即馮秉先要被囚禁三年。曲建平說,丈夫對裁決結果表現平靜,但表示會向最高法院申訴,現時他正在草擬申訴書,希望為自己討回公道。
曲建平又說,丈夫於4月7日,被移送往榆林市神木縣何家塔陝西第四監獄服刑。她於上周日探望過他,已年過60的馮秉先,健康情況令人憂慮。
馮秉先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馮秉先在二審裁決後的兩年內,都可向最高法院申訴,若最高法院認為申訴得直,會把案件發回重審。
莫少平又說,他已接受榆林市定邊縣50多家受當局強行收回油井影響的企業的委託,向政府追討合理賠償。莫少平表示,吸收以往的經驗,他希望尋求與地方政府和談,達成賠償協議,而不是提出訴訟。
陝西省榆林及延安地區1千多家民營油田企業共6萬多名投資人,十年前響應政府招商開發陝北油田,但2003年5月開始,當地政府強行回收民營油井,雙方在油井價值評估上,差距很大,令投資人遭受經濟損失達幾十億元,受影響的投資者遂透過上訪,及對陝西省政府提出訴訟,爭取合理賠償,但卻遭當局先後拘捕代表油農提出訴訟的律師朱九虎,及包括馮秉先在內的多名油農代表。其後朱九虎及多名油農代表先後獲釋,最後只有馮秉先於今年1月被裁定“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成,判入獄三年。(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