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女商人趙俊萍維權被以誹謗罪長期關押
2008.01.03
遼寧省西豐縣一名經營加油站的女商人,因不滿政府在拆遷上的安排,發短信批評縣政府,被當局以誹謗罪判監禁一年,另加控漏稅罪判監兩年半。法律學者指,被告明顯被當局打擊報復,而誹謗罪已逐漸成為政府打擊民眾的工具。(李建軍報道)
女商人趙俊萍在西豐縣所經營的加油站之一兩年前被政府收回,而負責拆遷的部門只向她賠償數十萬。由於加油站的投資和建設成本都很大,這樣的賠償不能彌補損失,趙俊萍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都不得要領。
在去年三月,趙俊萍曾經就賠償問題向遼寧省政府上訪後,西豐縣政府不單沒有按照省政府批示,重新就賠償問題展開談判,反而指她經營的一個加油站涉嫌漏稅,打算拘捕她。由於她當時正在沈陽醫病,縣政府發出通緝令通緝她。趙俊萍知道消息後,就向縣政府和省政府官員發手機短信表示抗議,並諷刺有關官員的行為,之後除趙俊萍被捕外,連她的家人亦一度被拘押,趙俊萍被扣留了九個月,至今仍未釋放,而她的家人雖然獲釋,但現時仍被當局監控。
趙俊萍的姊姊,周四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家人認為趙俊萍是被非法扣留,周日將事件在互聯網曝光,希望引起外界關注。但當局立法採取進一步打擊行動。家人在周三晚收到通知,當局已經以誹謗罪,判趙俊萍入獄一年,而漏稅罪就入獄兩年半。而實際上,有關漏稅的指控,早前經檢察院調查後已證明沒有其事。
家人對當局的做法感到震驚,打算為趙俊萍上訴。趙俊萍的姊姊認為,短信內的批評,並非拘控趙俊萍的主要原因,實際上是為了阻止其他受影響的民眾繼續維權。她說:短信本身並不是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拆遷的問題。我們昨天收到政府的通知,誹謗罪判了一年,偷稅漏稅罪反而判了兩年半,就是這樣的情況。
本台記者,曾經就趙俊萍案件,致電西豐縣公安局,以及西豐縣政府,但這兩個部門的電話,在辦公時間都打不通。
本身是維權律師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講師滕彪,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除了趙俊萍案,他亦曾經處理過一些訪民,被當局以誹謗罪來打擊報復的案件。他指當局以誹謗罪對付訪民,是有違現時的法治精神。他希望當局,不要再濫用誹謗罪,來打擊反映意見的民眾。他說:這種是典型的打擊報復行為,我自己處理過一些個案,也出現過相類似的情況。誹謗只是民事侵權,不應該構成犯罪,這與現在中國要求法治的潮流相違背,而短信反映意見本身,也不是一種犯罪行為。
在一年多前,重慶市彭水縣的公務員秦中飛,透過短信和QQ,發布批評政府的打油詩,被當地政府以誹謗罪拘捕,拘押廿九天。消息傳出後,全國譁然,彭水縣檢察當局最後決定撤銷起訴秦中飛,並且向秦中飛發放賠償,以及道歉,而言論自由問題,亦因此案而一求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李建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