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切除智障妇女子宫的福利院工作人员被判刑
2006.07.05
江苏省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四名人员,为减低管理难度,擅自切除两名智障女院友的子宫。法院判处福利院原副院长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其馀三名被告人受管制6个月。法官指出,被告人在行使监护人职责过程中,为降低监护难度,擅自切除两受害人的子宫,严重侵害了她们的生命健康权。
©
2006 Radio Free Asia
江苏省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四名人员,为减低管理难度,擅自切除两名智障女院友的子宫。法院判处福利院原副院长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其馀三名被告人受管制6个月。法官指出,被告人在行使监护人职责过程中,为降低监护难度,擅自切除两受害人的子宫,严重侵害了她们的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