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富元的律師指當局非法取證


2006.08.24

四川省成都市民選村長賴富元因拒絕與當局合作非法徵用村民土地,被當局控以“妨害公務罪”,案件於周三開庭一審結束,擇日宣判。辯護律師指當局是非法取證,指控根本不成立。

賴富元被控妨害公務一案,周三在成都溫江區法院開庭審理,家人及大批村民到法院聲援賴富元,當局出動數十名武裝員警及公安戒備。當賴富元被押送到法院時,與爸爸沒有見面已四個月的小女兒立即沖前,緊緊抓住警車不放,邊哭邊大叫“我要爸爸”。

賴富元的辯護律師冉彤周四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三名出任控方證人的村民,他們的證供是在被關押期間查問而得,這樣的取證手法並不合乎法律的要求,當局對賴富元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

冉彤說,按刑法規定“妨害公務”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他又說,賴富元已向他表明,若被判有罪,必定會上訴。

冉通表示,賴富元在被關押期間,已於7月5日提出行政訴訟,指當局對他的行政拘留違法,案件還未開庭。

記者多次致電賴富元的家人及部份村民,但電話全都不能接上。一直關注事件的天網負責人黃琦相信,他們是受到當局的監控,被阻止與外界聯繫。

黃琦認為這正顯示當局自知理虧,企圖封鎖消息掩埋真相,他呼籲媒體關注裁決結果。

賴富元於去年中當選公平鎮太極村村長,今年四月下旬,鎮的街道辦事處要求他代表村民簽署徵地協議書,由於村民反對,擔心當局有意把他們的農田發展房地產謀利,而並非用於鄉鎮的發展,因此他拒絕簽署。4月24日,賴富元被公安強行抓走。6月中,當局以“妨害公務罪”正式逮捕他。(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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