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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六百多名失地農民,不服公安局拒絕遊行集會申請向市政府提出復議,市政府以遊行破壞社會秩序為由,維持原判,農民決定入稟法院要求當局撤銷有關決定,維權人士指必須向省高院上訴才有望公平審理。
代表六百多名農民申請集會遊行示威的黃維德,周一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上周四福州公安拒絕他們集會的申請後,他們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但再被當局以集會示威將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為由,維持原判,黃維德說,農民對結果十分不滿,決定入稟法院,要求當局撤銷決定,他指當局根本毫無理據。
黃維德說,現時他們聘請了律師辦理入稟的有關手續,相信日內可盡快向法院提交入稟狀,他又說,農民不滿法院不受理農民起訴地方政府違法徵地的行政訴訟案,至今仍被壓在市中級人民法院,既未立案亦未駁回,至於被當局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入罪的農民代表黃維忠,有關他的申訴狀至今仍被壓在莆田中院信訪辦,已被壓著不理三個多月。
另一名農民姚正春表示,農民會堅持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他說若果農民違法上街,祇會製造當局拘捕農民的機會,所以他們暫時會按兵不動。
本台致電福州市人民政府法治辦公室,一名值班員表示,當局對莆田農民的行政復議決定是維持原判,即不容許進行遊行示威,若農民不滿,可循法律途徑提出上訴。
關注事件的大陸《公民維權網》負責人李健表示,莆田農民事件中反映福州市政府與福州市法院,甚至中院有官官相護的情況,所以為求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審理,他建議農民要向沒有利益衝突的省高級法院上訴。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四年前開始,被指以不合理的價格向莆田市內十條村共有六百七十多戶農民徵地,受影響的農民除了向各級部門請願外,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各級法院都拒不立案,直至去年十月省高院指令福州中院受理,但中院至今仍未立案,亦沒有駁回。(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