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倫教11名維權村民被判刑


2007.09.06

廣東順德倫教街道希湧村11名土地維權村民,周三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一年至五年徒刑,其中3人,包括兩名婦女獲緩刑一年。

本台普通話組消息,據當地村民透露,當天兩百多村民到法院,30人獲准進場旁聽。當得知親人被判刑,現場有幾名家屬暈倒送院,村民對判決表示驚訝以及氣憤。其中被判刑5年的李德仔的妻子對本台說﹐她的丈夫是無辜的,給他們陷害的,他是一心為村民服務。其女兒已表示他們一定會上訴。

當局指控村民的罪行,主要是去年4月份為阻止徵地建設施工,剪斷打樁機器的電纜,以及其後用砂石堵住拒交管理費的廠家大門。有村民認為事出有因不應該孤立來看,更有村民質疑官方根本就是設套逮捕維權村民。

希湧村千多畝土地,十多年來陸續被前任村幹部私賣,村民自發組織維權,去年3月起用圍堵的方法阻止徵地手續不齊全的工地開工,6月份被據稱由官方操控的土地開發公司動用黑社會驅散,強行開工。10月份,因佔地廠家拒絕交付合約規定的綜合管理費,村民只好再次用圍堵的方法施壓,同時也要求他們出示徵地文件以及補償多項徵土地的賠款。

去年11月底﹐幾位民選的村委會幹部以及一眾維權村民,被約到倫教土地開發公司談村內工廠的管理費事項時被公安抓捕。其中11人其後遭起訴,該案6月7日開庭,到週三宣判,被捕的村民已經被關了9個多月。

本台報導指,這次被判刑的11人中判的最重的就是4名2005年換屆選舉通過競選上任的村委會幹部,包括村委會主任李德仔被判5年,副主任吳禮強被判4年,還有兩名委員曹禮秋和吳培發分別被判3年。而民選的村幹部一被抓捕,官方就指派了涉嫌私賣土地賬目不清的原村委會回來任職。村民認為這種做法有掩蓋多年來土地買賣貪腐黑幕的嫌疑。(方\x{6653}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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