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大竹酒店骚乱的三名示威者被判刑


2007.08.17

四川省大竹县一间酒店在今年初发生的奸杀案引致大规模骚乱事件﹐三名示威者日前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刑二至三年。

据《南方都市报》周五报导﹐案情透露﹐今年1月17日﹐三名被告人黎某某、陈进和杨绍雄﹐趁莱仕德商务酒店秩序混乱时﹐砸酒店玻璃、损坏消防车﹐以及殴打消防队员和公安民警。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一审分别被判处依法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陈进有期徒刑两年﹐杨绍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报导称﹐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大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县竹阳镇莱仕德酒店女员工杨代莉不明原因死亡。在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期间﹐死者亲属与酒店方矛盾激化。今年1月17日下午4时左右﹐部分人员与酒店员工发生冲突﹐引发骚乱。

但当事有海外媒体报导说﹐因酒店和公安企图低调处理﹐引起死者家属不满﹐每天到酒店要求解释事件﹐事件纠缠两个星期后逐渐曝光﹐大批民众到酒店门外聚集﹐要求酒店交代死因。事发当日昏聚集人数达到两万人﹐抗议的民众冲入酒店大肆捣乱及放火。

而骚乱过后﹐四川省及达州市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并宣布拘捕了疑犯﹐希望平息民愤。1月28日﹐公安部门通报杨代莉死因﹐称杨系慢性胰腺炎伴急性出血坏死死亡﹐同时表示,该酒店河南籍调酒师刘持坤对杨实施了奸淫。5月9日,刘持坤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大竹县公安局原民警徐达祥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大竹县公安局长赖劲松因组织侦破不力、处置不当﹐大竹县委记王伟因处置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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