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5.08.24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在联合出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下一步工作,要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扭曲了资本市场定价机制,也制约了资源配置功能,还使得公司股价难以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同时资本流动存在非流通股协议转让 和流通股竞价交易两种价格,使得资本营运缺乏市场化操作基础。所以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制度安排。

意见指出,证监会将制定相应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股改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意见更明确了对于同时存在H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股改理清了很多问题﹐使市场未来更为明晰。股改指导意见的出台被投资者视为利好,周三国内的股市对股改意见反应积极。沪市综合指数全天上扬17.18点﹐涨幅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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