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將遣返台灣運鈔車搶案嫌犯
2007.01.17
國台辦表示﹐將遣返台灣運鈔車搶案嫌犯﹐而力霸負責人王又曾台灣通緝之前已離開大陸﹐因此台灣指責大陸拒絕遣返並不合理。而台灣陸委會呼籲兩岸共推打擊犯罪機制。
國台辦週三舉行記者會,宣布公安在雲南拘捕,被懷疑參與台灣歷來最大宗運鈔車劫案的嫌犯李漢陽,稍後會透過兩岸紅十字會安排,將嫌犯遣送台灣。台辦發言人楊毅表示,被捕嫌犯李漢陽是運鈔車司機,在1月初劫走車上5600萬新台幣,經由香港逃往大陸。
楊毅說,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是拿合法的證件到上海,十三號就轉到美國,台灣一直到十五號才發布通緝,台灣指大陸拒絕遣返的講法,並不合理。
國台辦也強調,今後將一本初衷,繼續加強兩岸合作打擊犯罪,維護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台灣的大陸委員會發言人魏淑娟表示,兩岸能真正有效共同打擊犯罪,已各方高度關切的議題,而要能確實達到打擊、遏阻的效果,必須由具有公權力的雙方主管機關實質參與並主導。
魏淑娟說:如果北京當局能展現誠意,積極面對問題,將目前個案聯繫與協助、與我方商定為制度化運作,才能實現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無負於各界殷切的期望。
魏淑娟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議題,以往曾經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管道數度廣泛交換意見;近年來兩岸治安主管機關也有成功合作的個案。魏淑娟說:今天國台辦在記者會公開確認海基會與海協會管道仍舊有效運作,陸委會指出,這證實兩岸兩會在雙方共同打擊犯罪的議題上,將可繼續發揮橋樑的功能。魏淑娟指,希望北京當局立即強化海協會的角色,共同協助雙方治安主管機關洽商建構起合作打擊犯罪的有效運作機制。(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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