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納達與中國恢復外交關係


2005.01.20

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中國外交部部長李肇星與格林納達外交部部長埃爾文.尼姆羅德周四在北京簽署了聯合公報﹐宣布中國與格林納達決定自2005年1月20日起﹐正式恢復外交關系。

在會上﹐李肇星讚揚格林納達政府﹐作出與中國恢復外交關係的決定﹐並稱﹐中格復交標誌著兩國關係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為兩國全面合作鋪平了道路。

而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格林納達外交部部長尼姆羅德在演說中回應李肇星﹐表示格林納達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而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同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就中格兩國恢復外交關係發表講話﹐他表示﹐中國與格林納達復交﹐是一個重要的政治決定﹐因為“一個中國”政策已廣為國際社會認同。

雖然台灣並沒有就中格復交的消息立即作出回應﹐但過去台灣曾表示﹐中國在進行金元外交政策﹐以經濟援助為誘餌﹐使加勒比海地區國家轉向承認北京。

而在上月﹐當格林納達總理基斯.米切爾到訪北京時﹐已表示可能將與中國復交﹐並指希望中國能提供重建援助﹐幫助格林納達恢復由颶風伊萬造成的破壞。同時總理米切爾亦譴責台灣政府不重視與格林納達的關係。因此今次格林納達的轉向,可以說是台灣在外交上所受到的第二次打擊。去年12月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決定不與台北建立外交關係。 據悉﹐中國與格林納達曾在1985年10月建交﹐但後來在1989年7月﹐格林納達宣布與台灣建交﹐並於同年的8月中國宣布與格林納達斷交。

格林納達與中國復交後﹐承認台灣的就只剩下26個國家﹐她們大多是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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