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維族異見人士玉山江倍判無期徒刑


2007.04.19

新疆維吾維族異見人士玉山江(Huseyincan Celil)週四被新疆烏魯木齊法院以資助恐怖組織真主黨、分裂國家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玉山江同時擁有加拿大籍公民身份﹐但中方較早前拒絕加拿大外交官開庭旁聽的要求。

新華社報道﹐玉山江於1997年期間﹐資助被中國當局視為從事恐怖活動的玉努斯人民幣8萬元﹐隨後玉努斯在廣州成立恐怖組織真主黨﹐將玉山江的資助用以購買槍支及訓練組織成員。報道又指﹐玉山江同年6月到了吉爾吉斯坦﹐與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骨幹成員卡斯木見面﹐期間多次進行講經活動、宣傳、籌集資金等民族分裂活動﹐並與買合蘇木等組織的頭目會面﹐接受他們交託的任務。

法院指玉山江於1998年以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代表身份﹐積極促成突厥斯坦解放組織及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兩組織合併﹐並指玉山江在庭上承認控罪。

法院還說因未能聯繫玉山江的家人﹐在玉山江同意下法庭為他指定一名辯護律師﹐玉山江在庭上有為自己辯護。

現年38歲的玉山江於九十年代中期逃離中國﹐之前曾在新疆地區組建為維吾爾族爭取人權的組織。2001年他以難民身份從土耳其到加拿大﹐並取得加籍公民身份。但去年3月玉山江在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干申請簽証時被警方逮捕﹐同年6月被引渡回中國。玉山江的妻子聯同40多人今個月初曾在加拿大多倫多中國領事館前示威﹐抗議中國當局拘禁江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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