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维族异见人士玉山江倍判无期徒刑
2007.04.19
新疆维吾维族异见人士玉山江(Huseyincan Celil)周四被新疆乌鲁木齐法院以资助恐怖组织真主党、分裂国家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玉山江同时拥有加拿大籍公民身份﹐但中方较早前拒绝加拿大外交官开庭旁听的要求。
新华社报道﹐玉山江于1997年期间﹐资助被中国当局视为从事恐怖活动的玉努斯人民币8万元﹐随后玉努斯在广州成立恐怖组织真主党﹐将玉山江的资助用以购买枪支及训练组织成员。报道又指﹐玉山江同年6月到了吉尔吉斯坦﹐与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骨干成员卡斯木见面﹐期间多次进行讲经活动、宣传、筹集资金等民族分裂活动﹐并与买合苏木等组织的头目会面﹐接受他们交托的任务。
法院指玉山江于1998年以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代表身份﹐积极促成突厥斯坦解放组织及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两组织合并﹐并指玉山江在庭上承认控罪。
法院还说因未能联系玉山江的家人﹐在玉山江同意下法庭为他指定一名辩护律师﹐玉山江在庭上有为自己辩护。
现年38岁的玉山江于九十年代中期逃离中国﹐之前曾在新疆地区组建为维吾尔族争取人权的组织。2001年他以难民身份从土耳其到加拿大﹐并取得加籍公民身份。但去年3月玉山江在乌兹别克首都塔什干申请签证时被警方逮捕﹐同年6月被引渡回中国。玉山江的妻子联同40多人今个月初曾在加拿大多伦多中国领事馆前示威﹐抗议中国当局拘禁江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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