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譴責中國判處玉山江無期徒刑


2007.04.20

加國政府譴責中國當局判處具有加籍身份的新疆維族異議人士玉山江無期徒刑﹐並關注其受酷刑的情況。中方指加國無權干涉中國內政﹐國際人權組織披露﹐玉山江在法庭上曾否認指控。

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周四發佈公告﹐對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罪判處加拿大公民玉山江無期徒刑表示關注﹐認為玉山江沒有得到公平的審判﹐並有可能因遭受酷刑而被迫認罪。

公告中引述未經證實的消息說﹐在五個小時的法庭審訊中﹐玉山江表示他早先的認罪是當局通過對他實施酷刑而得到的。自從被當局拘禁後﹐他一直不獲淮與加拿大外交人員和親屬聯繫﹐加拿大政府代表也不允許出席今年2月的法院審訊和周四的宣判。到法庭旁聽的玉山江的母親之後透露﹐法庭為他指定的辯護律師沒有替玉山江做任何申辯。而當法官宣讀判決時﹐玉山江當即大喊“一切都是謊言﹐沒有任何真實。我拒絕接受正在宣讀的一切”。

而新華社周四的報道稱﹐玉山江在1997年期間﹐資助被中國當局視為從事恐怖活動的維族人士﹐並在廣州成立恐怖組織真主黨﹐購買槍支及訓練組織成員。他曾在吉爾吉斯坦與東突解放組織骨幹成員見面﹐期間多次進行講經活動、宣傳、籌集資金等民族分裂活動。法院並指因未能聯繫玉山江的家人﹐在玉山江同意下法庭為他指定一名辯護律師﹐玉山江在庭上也有為自己辯護。

加拿大外交部長麥凱(Peter MacKay)周四對中國判處加拿大公民玉山江無期徒刑表示失望。他說﹐加拿大政府非常關注玉山江在中國被拘禁期間可能曾遭受酷刑對待。嚴重違反聯合國反酷刑條約﹐中國和加拿大都曾經在上面簽字。他同時表示﹐將會在本月底訪問中國時﹐提出玉山江事件。

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則在記者會中表示法院在處理案件時保障了玉山江的訴訟權力﹐並要加拿大不要干涉中國內政。

現年38歲的玉山江於90年代中期逃離中國﹐之前曾在新疆地區組建為維吾爾族爭取人權的組織。2001年他以難民身份從土耳其到加拿大並取得加籍公民身份。但去年3月玉山江在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干申請簽証時被警方逮捕﹐同年6月被引渡回中國。玉山江的妻子聯同40多人本月初曾在加拿大多倫多中國領事館前示威抗議中國當局拘禁江玉山。(李靜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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