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谴责中国判处玉山江无期徒刑
2007.04.20
加国政府谴责中国当局判处具有加籍身份的新疆维族异议人士玉山江无期徒刑﹐并关注其受酷刑的情况。中方指加国无权干涉中国内政﹐国际人权组织披露﹐玉山江在法庭上曾否认指控。
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周四发布公告﹐对新疆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罪判处加拿大公民玉山江无期徒刑表示关注﹐认为玉山江没有得到公平的审判﹐并有可能因遭受酷刑而被迫认罪。
公告中引述未经证实的消息说﹐在五个小时的法庭审讯中﹐玉山江表示他早先的认罪是当局通过对他实施酷刑而得到的。自从被当局拘禁后﹐他一直不获淮与加拿大外交人员和亲属联系﹐加拿大政府代表也不允许出席今年2月的法院审讯和周四的宣判。到法庭旁听的玉山江的母亲之后透露﹐法庭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没有替玉山江做任何申辩。而当法官宣读判决时﹐玉山江当即大喊“一切都是谎言﹐没有任何真实。我拒绝接受正在宣读的一切”。
而新华社周四的报道称﹐玉山江在1997年期间﹐资助被中国当局视为从事恐怖活动的维族人士﹐并在广州成立恐怖组织真主党﹐购买枪支及训练组织成员。他曾在吉尔吉斯坦与东突解放组织骨干成员见面﹐期间多次进行讲经活动、宣传、筹集资金等民族分裂活动。法院并指因未能联系玉山江的家人﹐在玉山江同意下法庭为他指定一名辩护律师﹐玉山江在庭上也有为自己辩护。
加拿大外交部长麦凯(Peter MacKay)周四对中国判处加拿大公民玉山江无期徒刑表示失望。他说﹐加拿大政府非常关注玉山江在中国被拘禁期间可能曾遭受酷刑对待。严重违反联合国反酷刑条约﹐中国和加拿大都曾经在上面签字。他同时表示﹐将会在本月底访问中国时﹐提出玉山江事件。
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则在记者会中表示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保障了玉山江的诉讼权力﹐并要加拿大不要干涉中国内政。
现年38岁的玉山江于90年代中期逃离中国﹐之前曾在新疆地区组建为维吾尔族争取人权的组织。2001年他以难民身份从土耳其到加拿大并取得加籍公民身份。但去年3月玉山江在乌兹别克首都塔什干申请签证时被警方逮捕﹐同年6月被引渡回中国。玉山江的妻子联同40多人本月初曾在加拿大多伦多中国领事馆前示威抗议中国当局拘禁江玉山。(李静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