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中法推翻沂南法院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
2006.11.01
被判刑四年三個月的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上訴成功,臨沂中級法院推翻一審裁決,將案件發回沂南法院重新審理。陳光誠的家人及律師對裁決感到高興,認為這是維權的一次勝利。
陳光誠的律師李勁松周二下午接到沂南法院來電通知,臨沂中級人民法院於周一就光誠案的上訴作出裁決,撤銷沂南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及把案件發回該法院重新審理。
李勁松表示對裁決感到高興,認為這是維權及正義的一次勝利。
李勁松說,沂南法院收到裁決書後,已於當日向陳光誠宣讀,而陳光誠亦表示委託他為辯護律師,因此他將於周四晚啟程往沂南,會見陳光誠,辦理正式的委託手續,及了解陳光誠的近況。
李勁松表示,臨沂中院的裁決表明一審的判決為錯判,他會循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他又說,目前重審日期尚未定下來,按規定,沂南法院應在臨沂中院裁決後的一個半月內結案。他對陳光誠一案重審時被判無罪感到樂觀。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表示,獲悉裁決後當晚興奮到整夜不能入睡,她認為這是國際輿論對當局施壓成功,使得他們不敢胡作妄為。她希望案件重審至少可令丈夫獲得減刑。
35歲的陳光誠因揭露臨沂當局粗暴推行計劃生育的情況,而受到打壓和迫害。今年3月,陳光誠聲援遭到當局無故毆打的東師古村村民,遭到警方關押。6月,當局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正式拘捕陳光誠。8月,沂南縣法院裁決兩項罪名均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3個月。今年5月,陳光誠被美國《時代雜誌》評選為全球100位最具影響力的人士之一。(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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