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法推翻沂南法院对陈光诚的一审判决
2006.11.01
被判刑四年三个月的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上诉成功,临沂中级法院推翻一审裁决,将案件发回沂南法院重新审理。陈光诚的家人及律师对裁决感到高兴,认为这是维权的一次胜利。
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周二下午接到沂南法院来电通知,临沂中级人民法院于周一就光诚案的上诉作出裁决,撤销沂南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及把案件发回该法院重新审理。
李劲松表示对裁决感到高兴,认为这是维权及正义的一次胜利。
李劲松说,沂南法院收到裁决书后,已于当日向陈光诚宣读,而陈光诚亦表示委托他为辩护律师,因此他将于周四晚启程往沂南,会见陈光诚,办理正式的委托手续,及了解陈光诚的近况。
李劲松表示,临沂中院的裁决表明一审的判决为错判,他会循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他又说,目前重审日期尚未定下来,按规定,沂南法院应在临沂中院裁决后的一个半月内结案。他对陈光诚一案重审时被判无罪感到乐观。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表示,获悉裁决后当晚兴奋到整夜不能入睡,她认为这是国际舆论对当局施压成功,使得他们不敢胡作妄为。她希望案件重审至少可令丈夫获得减刑。
35岁的陈光诚因揭露临沂当局粗暴推行计划生育的情况,而受到打压和迫害。今年3月,陈光诚声援遭到当局无故殴打的东师古村村民,遭到警方关押。6月,当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正式拘捕陈光诚。8月,沂南县法院裁决两项罪名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今年5月,陈光诚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100位最具影响力的人士之一。(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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