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將向美加法院控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領導及官員


2005.10.12

法輪大法學會在美國發表聲明,表示會入稟美加等法庭﹐控告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領導及各省市主要官員。

聲明指出,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於1999年發動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以來,許多省市的一些官員主動或被動虐殺法輪功學員或施以酷刑﹐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這場迫害。

目前,法輪功原告目前已在美國、加拿大等十幾個國家入稟法庭控告江澤民等中共領導人﹐而參與迫害的許多前任或現任的各省、市、公安及610辦公室的頭目也在多國成為被告。

聲明警告表示﹐從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員及中共頭目如再有參與或繼續迫害法輪功者,一旦其離開中國大陸,將受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原告的刑事控告和民事求償,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尋求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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